| 澄海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是区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监督企业投资管理服务工作的办事机构和办事窗口,无偿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企业投资管理事项涉及的咨询、审批、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等“一站式”服务。外经贸局、工商局、国土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环保局工作人员一、三、五上午在投资中心办公,受理企业投资、登记相关手续,投资中心为企业投资提供全过程的服务、跟进和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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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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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掌握全区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区政府有关决策提供依据。
(二)受理投资者和企业就企业投资管理事项提出的申请。
(三)组织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管理事项进行会审,督促企业办理有关审批、登记手续;组织落实投资项目协调会议决议。
(四)协调、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实施对新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进行踏勘和竣工验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受区政府委托,监督市直相关办事窗口,督促承诺制的落实,受理投资者、企业的投诉,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企业投资管理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工作。
(七)协助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和协助企业技术项目的引进、合作和投标。
(八)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投资环境、投资信息和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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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宗旨 |
| 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简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本区的投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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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
实行联审联办的审批制度 |
联审联办的审批制度。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正常办公,各窗口单位逢周一、三、五上午在中心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开展联审联批,为企业投资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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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制度 |
在接受投资者申报项目时,办事人员负责为投资者提供相关的申报资料,向投资者说明申办程序,指导其填报有关表格,解答其提出的有关问题;对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本区发展规划的申请项目,工作人员应作出不可办理的明确答复;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要说明原因并介绍受理有关事项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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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办责任制"制度 |
在实行首问责任制的基础上,执行"首办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应向投资者说明申办及提交的文件资料程序,指导其填报有关表格,解答其提出的有关问题;对投资者(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认为需补齐和完善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并签名备案;对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本区发展规划的申请项目,工作人员应作出不可办理的明确答复;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要说明原因并介绍受理有关事项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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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制度 |
按照"简便、快捷、廉洁、高效"的原则,对申办资料齐备,在本区审批权限内的投资项目,五个工作日办妥开业所需证照和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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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全意、全过程服务"的投资服务制度 |
| 对投资者主动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要以投资者的角度开展工作,使被动服务转为主动服务,使审批服务延伸到服务投资全过程。通过对企业投资的前期服务、项目审批服务、项目跟踪服务以及项目后续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的相关情况,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帮助投资者或企业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困难。 |